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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社会福利总院职能科室职责
来源: 日期:2023/9/13 9:31:49 人气:4362
(一)办公室职责
1.承办、督办院领导班子交给的各项任务;
2.组织协调各职能科室和部门工作,指导检查督促全院各项规章制度执行;
3.公文拟稿、校对、上呈、发送、邮递;调研与调研报告;
4.新闻信息搜集、发布与审阅(职权范围内);信息公开;
5.会议记录、资料积累、文件传阅、文书和实物档案;
6.信访工作管理和处理;内外接待、联络;
7.承办会议;会议室、接待室、荣誉室管理(包括音响等设备管理);
8.保密工作;印章、介绍信管理和使用;文印;
9.车辆、驾驶人员管理;
10.ISO质量管理体系承办工作;
11.行政查房;行政值班;着装管理;作息时间;行政人员考勤管理等。
(二)人事教育科职责
1.承办组织、纪检、宣传等党务工作;
2.协调工、青、妇等工作;
3.全院政治思想、道德教育工作,政治学习等;
4.人事、劳动、工资和劳动法规执行;人事统计报表;
5.职称(包括工勤岗位)聘用;
6.编制与人员招聘(含公益性岗位);
7.职工工作考评奖惩考勤;
8.请销假与假期审核;
9.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10.出国出境政审、报批;
11.人事档案管理等相关工作。
(三)医疗康复科职责
1.全院医疗、康复业务、医学科研教育及职工保健工作;
2.诊疗、医技、用药、康复等医疗质量与安全的全面管理;
3.医疗器械和设备、医用氧气、病案统计、医疗废弃物管理;
4.医、技、药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继续教育;
5.新技术、新设备引进应用,医学学术交流活动;
6.医、技、药人员职称晋升考核;
7.批准(联系)会诊、转院、组织重大抢救等;
8.门诊、检查、辅助科室管理;
9.医疗收费与医疗保险工作;医药费用报销;
10.药品和药事委员会常务工作;
11.医疗纠纷处理;
12.残疾儿童的矫治、治疗、社区康复、相关协调等工作。
(四)护理部职责
1.临床护理与护理员、保育员质量管理考核与安全管理;
2.临床护理与养老护理员、保育员业务培训、继续教育;
3.承办部、省厅和市养老护理员资格培训基地工作;
4.供应室管理;
5.院内感染控制工作;
6.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工作;
7.护理科研和护理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考核;
8.协同医疗康复科进行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管理和处理医疗纠纷;
9.协同并参与医疗康复科医疗、康复及职工保健等相关工作。
(五)儿童福利指导科职责
1.承办儿童福利指导中心日常工作;
2.传达贯彻落实孤儿保障政策;
3.孤残儿童保育、心理辅导、亲情活动质量与管理;
4.家庭寄养儿童相关管理工作;
5.开展社会散居孤儿相关管理并提供相关服务;
6.困境儿童服务工作,辐射有需求的家庭和社区;
7.教师业务考核和职称晋升;
8.孤儿升学和送养业务等工作。
(六)社会工作科职责
1.指导全院社会工作服务的开展,并牵头有关部门定期进行评估;
2.策划组织实施大型活动,协调整合内外资源,指导部门康乐活动;
3.定期开展服务对象需求调查,听取意见和建议,形成分析报告;
4.社会工作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开展社会工作调研等;
5.捐赠管理;
6.志愿者登记、管理工作(包括信息平台);
7.“三社联动”等相关工作。
(七)社会服务科职责
1.指导各部门业务工作和质量管理,督促检查各项业务工作的完成;
2.收(寄)养及业务工作,收(寄)养人员进出院手续;
3.收(寄)养人员的登记册、卡及档案材料管理;
4.收(寄)养人员及本单位职工集体户口管理;
5.收(寄)养人员的来信、来访等的处理;
6.指导收养人员民主管理委员会的工作;
7.协同社会工作科开展收(寄)养人员的康乐活动;
8.成年孤儿就业、安置等相关工作;
9.返弃婴儿工作;
10.社区服务,社区康复,“去机构化”等相关业务外展、拓展工作。
(八)安全保卫科职责
1.负责全院(包括各产权地)的综合治理、消防和安全保卫等工作;
2.消防、治安等各项安保措施、制度、职责的落实、检查和监督;
3.消防、治安等安保设备、器材管理、检查、维护;
4.各项安全宣传教育和演练等主题活动;
5.门卫、车辆和图像监控管理,人员、物品和车辆进出、登记、检查;
6.内部治安防范巡逻和检查,巡逻、检查和治安隐患排查整改记录;
7.调解、不稳定因素与案件处置。
(九)后勤管理科职责
1.承担全院后勤保障工作,组织、落实膳食、供应、维修等工作;
2.食堂管理:保障工作人员、服务对象、来访人员膳食;
3.治疗饮食与营养饮食的提供与保障;
4.食品卫生与安全管理;
5.物资保障:及时采供、仓储保管、发放;
6.检查维护:房屋、设施、道路、水电等设施设备维修保养;
7.固定资产管理、物资登记清理和清查;
8.爱国卫生、除“四害”、卫生保洁、门前“三包”和绿化工作;
9.防寒保暖、防署降温等相关工作。
(十)规划财务科职责
1.承担单位的发展规划、经济规划、运营规划和效益规划等工作;
2.履行财会工作各项职能职责,执行财务制度,监督资金使用;
3.执行和监督收支手续和经费管理;
4.预决算工作,编制财务经费使用计划,财会账目账册管理和归档;
5.按照规定格式和期限报送财务报表;
6.收费处管理、债权和债务管理,防止拖欠与呆帐;
7.“院民财产”保管;
8.相关收费价格管理,公开公示等诚信服务工作。
(十一)信息科职责
1.承担全院数字信息化、智能化工作管理、升级和部分研发工作;
2.电脑及软件、局域网、各信息平台管理和维护维修;
3.有线电视、互联网信号与网络管理;
4.程控电话与直线电话管理;
5.医保网络管理;
6.为全院提供数字信息、音响、视频等方面技术支持与保障;
7.数字新技术引进与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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