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政府和市民政局关于“小金库”治理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我院迅速成立“小金库”治理工作小组,认真进行专项治理、自查,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并及时将“小金库”专项治理和自查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财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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