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消防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颁布施行。为深入贯彻执行《条例》,进一步加强单位消防安全责任意识和制度管理,维护老人儿童安全稳定,作为辖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以及“四个能力”建设试点示范单位,我院通过悬挂横幅、制作宣传栏、组织各部门学习等各种方式对《条例》先行积极宣贯,并将根据《条例》规定内容结合我院实际继续完善单位消防安全机制,推进标准化管理,充分发挥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在消防安全工作中的作用,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
(保卫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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