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为总院“三无”服务对象办好“身后事”,在“老有所养、幼有优育、残有多扶”的基础上实现“逝有所安”,3月25日总院为“三无”供养人员在凤凰公墓南四区举行生态葬仪式。院党委书记院长顾彩娟、院党委委员副院长陈永珍和各中心、行政科室代表参加仪式。
在国家民政部倡导推广绿色殡葬的大背景下,前期我院与吴中区木渎镇山陵文化产业管理委员会协调,在凤凰公墓南四区的市级绿色殡葬纪念园内设立可降解葬专区安葬我院“三无”供养逝者。在今天的仪式上,共有12名“三无”供养逝者的入葬,参加仪式的全体工作人员为“三无”供养逝者默哀,并精心准备了祈福语贴花,粘贴在镌刻着“三无”供养逝者名字的纪念碑上,还献上了鲜花和风车,今后总院每年将组织党团员开展祭扫活动。
为过世“三无”对象集中采取可降解葬方式安置骨灰在全市范围内为首创。此举既体现了我院对“三无”服务对象生命的尊重,也是我院“家在这里、爱在这里”服务理念的延伸,彰显了社会责任与担当,又是社会福利机构推进安宁服务的有益探索和尝试,具有很强的示范引领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