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规范“三公”经费管理,9月1日下午,局纪委书记、副局长陆荣林带队,局组织人事处、纪检监察室、规划财务处组成的督查组对我院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
督查组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车购置与运行费用、公务接待费用、邮电网络费用、水电费、社保缴费等方面进行了细致检查。陆局长表示,福利总院对于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规范“三公”经费管理工作抓得较紧,成效明显,能从一度电、一滴水抓节约,党风廉政工作从总支开始层层落实责任,是民政系统的标杆。陆局长要求:一要强化单位正气营造,二要公开公正公平选好人、用好人,三要善始善终抓好单位作风和行风建设,四要加强勤政廉政经常性教育。陆局长还提出了抓好“五个必须”,为下一步工作指明了方向:一是抓好党风廉政必须做到落实责任;二是坚持八项规定持续防止“四风”反弹必须做到以上率下;三是严控“三公”管理必须动真碰硬;四是执行纪律必须刚性约束;五是勤政廉政建设必须落实好风险防控。
人事教育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