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在京召开的全国树医药行业新风、深入贯彻“九不准”电视电话会议,通报了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的《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的有关规定,市社会福利总院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集各临床科、病区负责人会议,集中学习“九不准”具体内容,并就规范执业行为相关问题结合行风建设工作及本院具体情况再次明确相关要求。
“九不准”是指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不准开单提成;不准违规收费;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不准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不准为商业目的统方;不准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不准收受回扣;不准收受患者红包。
总院要求各中心特别是两个下设医疗机构(老年病医院、民康医院)要把“九不准”迅速传达到每一名医护人员,并按照总院及中心的要求严格执行,保持我院医护人员良好的传统和形象,为弱势群体和民政事业贡献力量。
(精福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