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中国儿童福利和收养中心传来好消息,市社会福利院被评为2012年度全国“涉外收养工作先进单位”,这是福利院连续第二年获得此荣誉。
市社会福利院始终认真贯彻民政部相关工作要求,坚持“儿童利益优先”的原则,从有利于儿童身心健康成长出发,积极开展涉外收养工作,拓展送养渠道,千方百计促进孤儿永久性安置,有力维护孤残儿童的合法权益,着力工作质量与工作力度,长年保持较好的工作成效。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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