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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创先争优 健全长效机制
来源: 日期:2012/10/10 8:50:39 人气:607
      近三年来,苏州市社会福利院党总支在局党委统一部署下,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敢为人先,不断创新养老和孤残儿童养育理念,优化服务机制、提高服务能力、提升服务水平,取得了一定成绩。2010年至2012年被民政部授予首批“全国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试点示范单位”、“全国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和“全国民政系统窗口单位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优质服务品牌’”。连续三次当选市级机关“十佳先进基层党组织”,市委授予市“先进基层党组织”和市“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江苏省民政厅授予“全省民政系统先进集体”。
      回顾总结我院三年创先争优活动,我院党总支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在求实求效上下功夫,积极探索创先争优新思路、新途径、新方法,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并将创先争优活动中形成的好做法、好经验及时转化为长效制度和机制。概括为创立了一项工作责任机制,探索了二项工作方法,形成了三项激励评比制度。
      一、创立了一项工作责任机制。在工作责任、内容上形成“一岗一哨、一岗双责”长效机制。要求全院党员干部职工“优质服务在岗位,志愿奉献在岗外”。在立足8小时优质高效岗位工作同时,走进社区及社会积极参与公益活动,关爱帮助弱势群体,开展义诊、心理咨询等公益服务。
      二、探索了二项工作方法。我院创立养老育幼服务“1+X”工作法,“1”指为每一名服务对象制定一个科学化、专业化的服务方案,“X”指采取一系列亲情化、个性化服务措施。同时,我院创立内部管理“三进四转”工作法。“三进”即部门主任每天进房间,科室科长每天进部门、每周进房间,院领导每周进科室、进部门、进房间。“四转”即树立一线围绕服务对象转,后勤围绕一线转,行政围绕全院转,服务对象围绕活动转的服务观。
      三、形成了三项激励评比制度。激励各部门与全院职工立足本职岗位创先争优,形成部门班组七星服务流动红旗评比制度、党员示范岗创建制度、部门优质服务示范岗创建制度。在创建评比过程中充分发扬民主,听取各方面的意见,真正做到严格标准和条件,真正发挥表彰激励作用,进而形成全院党员干部职工积极进取、奋勇争先的良好格局和精神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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